实地检查,整治挂靠。
5月6日至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组将赴相关省(市),就直销企业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核实工作情况,开展交叉检查。
本次检查工作,是为落实《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方案》要求,确保作为守护行动重要内容的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销猫整理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信息。
1、检查地区
在部分直销企业相对集中且前期反馈问题比较突出的省(市)开展交叉检查,选取如下9个省(市)并分为3组:
(一)上海、浙江、湖南;
(二)天津、山东、辽宁;
(三)陕西、广东、海南。
2、检查组构成
(一)督导组
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统筹协调交叉检查有关工作,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导组。具体人员如下:
1.第一督导组(检查沪浙湘):价监竞争局副局长朱忠良、价监竞争局一级调研员李浩永。
2.第二督导组(检查津辽鲁):价监竞争局二级巡视员周国红、价监竞争局一级调研员田青。
3.第三督导组(检查粤琼陕):价监竞争局二级巡视员职向阳、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征军。
(二)交叉检查组
相关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直销监管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组成交叉检查组参加检查,与督导组检查地区对应组成3个组,每组3人。
3、检查内容
(一)直销企业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整治工作要求,核查直销企业自查自纠问题是否属实,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整改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到位。
(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置情况:根据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整治工作要求,检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纠中反映问题及挂靠整治期间相关违法线索处置、案件立案查处情况。
(三)其他相关问题。讨论研究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步工作。
4、检查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听取相关省(市)开展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和检查核实工作情况汇报。
(二)召开企业座谈。与属地直销企业就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经验做法和工作建议座谈交流。
有55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将参与企业座谈:
①上海、浙江、湖南
上海(9家):如新、富迪、克缇、美乐家、爱茉莉、春芝堂、福维克、自然阳光、汉德森。
浙江(5家):三生、玫琳凯、康恩贝、致中和、全美世界。
湖南(3家):绿之韵、炎帝生物、吉美生物。
②天津、山东、辽宁
天津(7家):金士力佳友、尚赫、天狮、康婷、铸源、和治友德、沃德。
山东(12家):安然、长青、三株、福瑞达、卫康、永春堂、东阿阿胶、威海紫光、海之圣、康尔、金天、益宝。
辽宁(4家):宝丽、双迪、未来生物、清晨生物。
③陕西、广东、海南
陕西(1家):三八妇乐。
广东(13家):安利、完美、康力、太阳神、无限极、圣原、荣格、九极、康美、东方药林、金科伟业、佳莱、安永。
海南(1家):荟生。
(以上企业排序按照直销经营许可证批准时间)
(三)开展实地检查。对前期自查和核查中存在问题的直销企业,就其整改落实情况逐项对照检查。
实地检查将走进以下9家公司:
上海——富迪、
浙江——全美世界、
湖南——绿之韵、
天津——天狮、
山东——福瑞达、
辽宁——辽宁清晨、
陕西——三八妇乐、
广东——荣格、
海南——荟生。
5、直销挂靠的定义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23年12月发布的文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直销挂靠行为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直销挂靠行为是指直销企业与本企业以外的公司、团队、经销商等主体通过合作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事业部、直销系统等方式进行挂靠经营,允许挂靠方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直销企业以收管理费用牟利的行为。
6、对于挂靠行为将会如何惩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直销挂靠行为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还指出,对挂靠方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根据《直销管理条例》按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查处。
对挂靠方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借助直销经营许可证影响力从事传销的,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按组织策划传销进行查处。
对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等其他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应将线索移送至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同时,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追究涉事直销企业的相关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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